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運作情形: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公開刊登其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供股東連繫之用。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利用電話及電子郵件與股東溝通,並協助股東。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運作情形:本公司部分董事、監察人即為主要股東。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公司亦充分了解並掌握控制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單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運作情形:本公司已依法令於內部控制制度中建立相關制度。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運作情形:已設置二席獨立董事:蔡文預、王振保。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運作情形: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確保合乎法令規定,並依規定定期更換簽證會計師。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設置獨立監察人之情形
‧運作情形:本公司未設置獨立監察人。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監察人本身之職責即依公司法規定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及查核財務表冊,本著誠信原則,發揮其監督功能。
監察人與公司之員工及股東溝通之情形
‧運作情形:董事會與股東會皆邀請監察人列席參加,聽取股東意見。稽核人員稽核報告須送監察人。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運作情形: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外,公司提供客服電話及在網站設客服信箱讓利害關係人隨時得與公司聯絡。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運作情形:公司網址:www.maywufa.com.tw,並定期揭露或更新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且可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運作情形:本公司指定管理部主管專責公司資訊之蒐集,並切實依循主管機關有關資訊公開之規定,申報應行公開之資訊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尚無差異。
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本公司設有監察人,尚未設置提名或薪酬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依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但本公司目前尚無此設置。 |